发布者:遵义市档案馆(市地方志办)业务指导科 发布时间:2022-05-13 15:57:26
2022年5月11日,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根据《遵义市档案局 遵义市档案馆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(遵档发〔2022〕2号)》要求,遵义市档案馆(市地方志办)副馆长(副主任)李大清、王藩同志带队到市公交集团公司检查指导档案工作,结合公司实际实地开展检查指导。针对该公司在档案工作存在的多年来形成的档案未规范整理归档、未进行数字化、未集中管理、未按时移交等情况,检查指导组人员根据档案收集整理有关规范标准,有针对性的开展指导服务。
李大清同志在检查指导时指出,市公交集团公司虽然做了不少基础性的档案工作,但离档案工作规范要求还有不少差距。建议公司一是要高度重视档案归档工作。档案工作是单位所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每个单位的法定职责所在。要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,扎实做好本单位的档案工作。二是加强人力保障。抓好档案工作,关键在人,要明确人员具体负责和落实。三是强化技术保障。档案整理规范标准多,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整理归档。四是强化资金保障。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日常管理,都需要经费投入,希望公司按照档案归集管理的需要,投入必要经费,保障档案按时整理和安全保管。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听了后很受启发。明确表示,一定按照《遵义市档案局 遵义市档案馆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(遵档发〔2022〕2号)》要求,及时研究落实相关工作,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目标任务,逐一查缺补漏,严格质量标准,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年度档案工作任务。